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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奇世界私服案 侵权者被判三年

2007年10月8日上午10时许,国庆长假刚过,湖南省长沙市某人才市场内早已人声鼎沸,身穿白色衬衣、怀揣着崭新简历的黄某,在大门外独自徘徊近半个小时后,深吸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走入市场,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次选择。原本是某网络游戏公司大股东的他,因利用非法获得的服务器私架网络游戏,被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9月30日,经办此案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相关人员透露,3名网游侵权者除被以“侵犯著作权”课以经济重罚之外,还被追究刑事责任。对网游侵权者追加刑罚,无疑体现了司法部门打击网络侵权的决心。

《传奇世界》是时下最热门的网络游戏,也是网游爱好者的宠儿。其著作权属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盛趣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则被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运营该游戏。

2005年8月开始,谢春、黄林二人未经《传奇世界》游戏著作权人及著作权人在中国的代理公司的授权许可,利用网络购买了《传奇世界》的游戏程序。尔后,二人在网络上申请域名作为主页,将游戏更名为《清风传奇世界》,然后在福建和广东两地大量租用、托管服务器,架设起了私人网络游戏服务器。

谢春、黄林,以及后来入伙的张华,其实已经具备创业者的素质,因为他们很快就建立起了自己的经营模式:于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成为资产近千万的“新贵”,而谢春、黄林也轻而易举地成为百万富翁。

遗憾的是,他们的心血白费了,因为三位“创业者”努力项目的内容最终被认定触犯了刑法。

截至2006年6月,他们租用、托管服务器达到了93台。“清风传奇世界”的游戏经营数额也达到了人民币792万多元。

此时,受到重大损失的盛趣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17日,长沙警方正式立案侦查,并将黄林等三人及朱某、王某一一抓获。

经历了较长时间审理之后,长沙天心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谢春、黄林、张华分别被处以120万元、1302万元以及15万元的罚金,并且被判缓刑。王某因系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免于处罚。

“当初属于二次开发还是复制发行,该用民事手段还是刑事手段?”当时接到此案后,如何给予界定,天心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感到非常棘手,即使触犯刑法,那么此行为是属于非法经营还是侵犯著作权?天心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经研究,最终依法将其定性为“侵权”。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冯卫国表示,由于法律上对于“私服”和“外挂”没有一个完全的界定,所以在法律界存在分歧。他个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对网络游戏软件进行修改,融入了自己的智慧,那就不再是简单的复制发行了,而是属于“再创作”,应该不构成侵权,而是属于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是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25 条规定,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我们更要正告所有私服制作者和运营者,对于试图破坏《传奇世界》知识产权,影响《传奇世界》正常运营的行为,我们将依靠技术手段追查到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7-10-26 16: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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